为保证中学正常教学秩序,保护中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避免或尽量降低安全车祸的发生第一考试网,遵守"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按照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中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学安全工作由市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部领导门向领导小组负责,推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中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方式应多元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中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式,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车祸报告制度。校内外中学生出现的重大死伤车祸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中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晨报告;对车祸的报告要产生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分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车祸。
4、建立完善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强化中学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中学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中学安全的人员要常常和辖区的公安分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分局对中学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班主任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升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中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虐待和变相虐待中学生,不得将中学生逐出课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中学生上街宣传或出席庆典活动以及出席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私自组织出席。不得组织中学生出席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中学生遵循中学规章制度,按量到校,按量回去,避免意外车祸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测,发觉隐患及时清除,情况严重的,一时无法清除要立刻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
9、学校要常常检测校内院墙、栏杆、门窗以及各类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诱因的设施要立刻给以修理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