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应当建立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 运用制度。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应作为对领导干部什么的重要依据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1)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2) 对上级交办事项不贯彻落实;(3) 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4 )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5) 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6) 对下属人员违法行为放任、包庇、纵容;(7) 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如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 (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 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 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 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 人。(1)要按职分解责任。这是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也 是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前提。(2)要严格责任考 核。没有严格认真的责任考核,不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 惩,责任制落实就可能流于形式。(3)要严肃责任追究。 这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