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
关于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的通知
全职员工公告
为进一步装备和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四川省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和《全日制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内江市在职社区工作者(试行)》,结合东兴区实际情况,按照《内江市在职社区工作者(试行)》的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开展第二批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全职社区工作者11名。 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东兴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名单》(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四)品行良好,处事公正,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2日至2005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年龄、职务经验及加分申请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3年11月11日)。
(六)城镇社区申请人应为内江市辖区(市中区、东兴区、内江经济开发区、内江高新区)户籍居民或常住居民(常住居民需提供内江市辖区居住证明); 2023年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常住户口限制。 集镇社区申请人应具有所在社区所在镇(街道)的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常住居民须提供所在社区所在镇、街道辖区的居住证明)。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法治意识淡薄,失信严重。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结伙、欺凌、欺凌等问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调查的。
4.受过撤销党内职务或者上级党纪处分,或者受到开除公职或者上级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在撤销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制裁。
5、参与、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充当“双面人”、“骑墙人”。
6、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损害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意见较大的。
八、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方式阻碍选举的。
9、怂恿、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10、曾在社区“两委”或专职工作人员中工作5年以内被辞退的。
11、服务期限未满的“在职基层项目人员”。
1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2: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须登录内江市人事考试网报名门户(),填写《东兴区2023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的社区专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申请人填写、提交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资格初审:中共内江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东兴区民政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流程贯穿整个公开招聘流程。 如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由应聘者承担全部责任。
4、职位调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应聘职位数必须达到3:1后,方可开始考试。 达不到比例的,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进行调整。 调整后,数量仍无法满足。 按比例,招聘名额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 对于已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内江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东兴区民政局将联系应聘者,调整至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岗位。
5、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11月16日11:00至11月19日10:00,资格初审合格者,可登录内江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手续的重要证件。 请妥善保管。
(二)考试
1.笔试
(一)笔试形式及时间:笔试由一科组成,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社工专业水平考试基础知识、党建、社区建设、基层治理、法律知识、时政政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 笔试时间120分钟,将于11月19日举行。具体考试地点和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加分政策:社会工作专业(指本科社会工作、专科社会工作、专科社区管理与服务)本科毕业生,笔试加1分。考试成绩(转换后); 助理社工、社工取得社工、高级社工专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分别加2分、3分、4分; 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分; 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表扬)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0.5分; 对在东兴区担任“联户成员”满一年,并得到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认可并取得显着成绩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后)加0.2分。 若满足多个奖励积分,则按照最高奖励积分进行奖励,不累计。
(三)笔试总成绩公布:按照“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的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人数1:2(比例低于1:2的,按照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席、零分或违反规定、纪律者,不得进入面试)。 如果最后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相同,则并列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笔试后,结果排名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如对旷工、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应自开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提出核查申请。结果公布日期。 审核结果将于申请完成后公布。 应聘者将在3个工作日内得到反馈。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对拟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一楼社会事务股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附件2); 户口本、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明(如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双方均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当事人会员身份证明材料及加分证明材料等
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未通过审核或逾期未参加审核者,取消面试资格,拟参加面试者按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职位(包括保单奖励积分)。 接到补缺通知后,补缺面试候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在此期间,通讯工具如因停机、关机或无法连接等原因无法通知的,视为放弃更换资格。
2.面试
(一)面试形式及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长12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现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 面试结果将当场向考生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 分数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每个岗位同等名额的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 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按学历等级确定排名; 若学历仍相同,则进行追加结构化面试,并根据追加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如果总分低于60分,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 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两倍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并达到面试开放比例。 该职位预定进入体检。 人员考试总成绩最低(不含补充体检人员)。
(三)体检
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电话通知,所有体检均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按自己承担。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要求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益的通知》。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确定同等数量的替代人员参加体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 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检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检查对象。 由应聘岗位所在镇(街道)组织考察。 此次检查是按照《四川省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内江市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的。 经考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由此产生的空缺将由同等数量的替代人员填补。
(五)公告
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举报问题且有实质性证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如果举报有问题,但目前难以核实或难以否认的,将推迟聘用,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于因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不再确定接替人员。
4. 职位确定及相关福利
(一)位置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应聘职位的综合排名进行择聘。 若不愿意选择岗位的,视为主动放弃,并按同等数量确定替代人员。 选岗后,如有自愿放弃的,不再进行补充选岗。
(二)签订合同。 完成选岗后,与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纳入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相关福利。
1、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没有行政、营业场所。
2、社区专职人员待遇具体标准参照《内江市社区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内江市东兴区社区全员社会保险计划调整》执行- 时间工人”和其他相关规定。 政策如有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 在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严格作风纪律检查,预防和消除不正之风,确保公开公平。 ,只是。 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辞退所有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东兴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
监控电话:
东兴区纪检监察委员会:0832-5051725()
支持热线:
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0832-2251812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0832-2248362
附录:
一、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岗位一览表
2、内江市东兴区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员会组织部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
2023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