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基本规律.

国家政策2021-04-27 03:12:31网络

一、从教育的产生探究教育的规律当一个人有了对别人有用有益有趣的知识、本事、方法、思想、品行,并有用它影响别人的愿望。于是就产生了教育服务提供者。当一个人想学、要学对他有用有益有趣的知识、本事、方法、思想、品行时,就产生了教育服务的接受者。当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和教育服务的接受者都有了,教育就产生了:教育提供者把自己已经拥有且对别人有用有益有趣的知识、本事、方法、思想、品行开发成为各式各样的教育服务产品,供想学的人自主选择。所以教育就是努力让:能教的人想教且教得快乐;需要学的人想学且学得快乐、有成效。教育的理想状态是:老师教自己想教、自己喜欢教、自己能教好的、学生喜欢学的、一辈子所需要学的、必须学的,必须教的。学生学自己想学且能学会的、自己的一生快乐所必须学的。二、教育的规律1. 能者为师。放手让有资格做教育的人来做教育,就是让那些有品行、有学识、有思想、有本事、有方法的人来做教育,教他自己想教且自信能教好的东西。2. 自主选择。让想学好的人,学他想学的东西,让学生自主选择老师和学校能提供的各种教育服务产品。3. 帮扶上路。让有选择眼光的家长或老师帮助不能自主选择的学生去选择比较适合他们的老师和学校能提供的各种教育服务产品。4. 顺其自然是教育所必须遵循的最大法则。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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