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儿童的艺术感知发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0~1岁)前符号阶段:艺术知觉特征是感官原动性,所有的艺术偏爱都是由“本能性”的感觉特征决定的;
第二阶段(2~7岁)符号运用阶段:包含三个子阶段:沉浸在符号媒介中,形成符号系统(在音乐学习中的表现为:学习非句法的音乐样式,学习与经验情境相联系的音调,学习基本的节奏技能);对符号的探索与扩大(音乐学习中的具体表现为:灵活地歌唱、进行演奏的实验、能掌握音乐主题);审美形式感的形成(音乐学习中的具体表现:掌握音乐形式样式的一些特质)。
第三阶段(8岁以后)继续进步与可能退步阶段。
8岁儿童出现退步的可能原因有:一是早期音乐学习缺乏感受系统的参与,枯燥地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是儿童对音乐学习本身失去兴趣;二是早期音乐学习缺乏音乐知觉系统的参与,这种结果可能是由于音乐教育者缺少音乐素养造成的;三是音乐学习缺乏制作系统的参与,靠静坐倾听的方式进行音乐学习只对初学音乐的少数成人有效。
三、学前儿童的音乐感受(趣味)的特点
第一,音量是幼儿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一个重要因素。这里的音量不是单纯地指音的强弱、声音大小,对幼儿来说,音乐首先是动听的声音。
启示:在让幼儿感知器乐作品时,教师有责任让幼儿听到最好的音响效果;在让幼儿感知器乐作品时,教师应尽量少用嗓音,幼儿感兴趣的是丰满的音响效果;在歌唱学习中,教师发出悦耳的声音是非常重要的;对打击乐器的演奏,幼儿感兴趣的是让他自己去探究如何发出好听的声音并演奏,而不是严格地按照教师所要求的拿乐器的方式、教师所要求的节奏型去打击。
第二,运动是幼儿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二个重要因素,换言之,幼儿感兴趣的是让他用身体动作来感知、感受音乐。
第三,音乐作品类型是幼儿对音乐感兴趣的第三个重要因素。幼儿感兴趣的音乐作品类型是关于某些事情的音乐。
四、学前儿童音乐学习的意义与制约条件
很多音乐观察研究、神经生物学的解释认为,音乐学习的关键年龄是0~8岁或9岁,9岁或10岁以后在进行音乐学习已经太晚。
早期儿童艺术教育研究者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如何让8岁以后的儿童的艺术表达能力不退化。我们认为对于人格发展中已经形成较强的自我评价能力的8岁以后的儿童来说,艺术自信以艺术能力或艺术经验为支撑成为它们能像艺术家一样继续发表自己的艺术理解的关键。所以只有在音乐教育早期真正获得艺术经验的那部分儿童才能继续对自己的艺术表达充满自信,并朝着艺术经验的精致方向发展。获得音乐经验或能力的音乐学习是儿童的知觉、感受、制作系统交互作用形成合力的一种学习。
第一节 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本体特性
从简单主义出发,我们可以把音乐作品的本体特性分为三类:形式特性、再现特性、表现特性。所有的音乐都是“表现性音乐”,其中特别强调形式的那部分音乐我们归入“形式性音乐”的范畴,特别强调现实描述的那部分音乐归入“再现性音乐”范畴,剩下的那部分音乐我们归入“表现性音乐”范畴。
一、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形式特性
音乐思维的基本单位是乐句(短句)而不是孤立的音。音乐作品的形式特性是指音乐作品中由句法与非句法因素组成的作曲或即兴的音乐设计。句法元素包括旋律、节奏与和声,对幼儿园音乐教育来说,句法元素主要是旋律与节奏。在句法元素中旋律模型与节奏模型成为幼儿园音乐教育主要关注的内容。非句法元素包括音色、织体、速度、曲式结构与力度。非句法元素也有其模型或样式,但模型不是以橘子为单位,而往往是以段落为单位,它们是大块的模型。
(一)节奏
节奏包括:拍子与节奏型,它们形影不离,不相分离。
拍子是节奏型构成的调整原则,即所有的节奏模型都是在拍子的背景上形成的。在幼儿园教学范畴内,我们关注的是如何让幼儿感觉到拍子,即如何让幼儿有拍感,幼儿的拍感一般包括两方面:合拍,二拍、三拍的强弱韵律感。培养幼儿的拍感具有一定的规定性:在歌曲中进行;在动作中进行。
节奏型:我们所说的节奏总是以节奏的模型出现。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范畴内,我们让幼儿关注的是音符单一的节奏型、先密后疏的节奏型、紧凑与舒展的节奏型和休止符等。
(二)音色
一般说来,幼儿园的音色探究活动会涉及以下方面的内容:嗓音与人生、打击乐器的音色、生活中的音色、自然界中的音色、机器的音色、乐器的音色。
(三)力度
强与弱是音乐表现的重要手法。对力度的掌握,幼儿遇到的主要困难时歌唱时的强弱处理。在了解力度的同事,也要注意对嗓音的控制。
(四)旋律
旋律句的性格就是旋律的轮廓形态或轮廓线,包括旋律的上行与下行,旋律的级进与跳进。但是,对旋律线的理解是以理解音的高低为基础的。一旦理解了音的高低之分之后,人们在歌唱的音准上就比较容易把握了。所以,在各种与音高探究相关的音乐活动中让幼儿感受音的高低、分辨音的高低,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幼儿园教学范围内,旋律方面的内容有:分辨音的高低、旋律的上行与下行、旋律的级进与跳进。
(五)结构
对于音乐结构的内容,乐句与乐段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设计音乐结构时最基本的要素是平、整齐与变化,而达到平衡与整齐的基本手段是重复。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范围内,有关结构的内容就在句子的重复与变化、段落的重复与变化之间展开。
关于句子的结构,我们主要让幼儿理解重复句(模仿句)和喊答句。对幼儿来说,重复越多的曲子越简单,越合他们的口味,而辨认句子的重复则是幼儿理解音乐的第一步。
关于段落结构,我们主要让幼儿理解主副歌结构、二段体结构、三段体结构、回旋体结构、引子与尾声。
(六)速度
从知觉的层面来看,幼儿知觉速度的快慢、匀速与不匀速相对容易。从表达层面来说,节奏的细微变化与歌唱、演奏的匀速对幼儿来说较难。
(七)织体
在幼儿园教学中,我们需要以欣赏民族舞、踢踏舞为突破口,让幼儿感知音乐的层次。在幼儿园教学范围内,织体的内容包括:有伴奏的音乐与无伴奏的音乐的分辨、织体的厚与薄的分辨、用打击乐合作表达织体。
(八)风格
音乐风格往往存在于具有共同听觉特征的一个音乐群体中,这个群体中的音乐人和听众具有相同的音乐信仰、共识和偏好。幼儿园音乐教学中所指的风格与专业音乐领的音乐风格概念相比,外延要小很多,可能更接近体裁的概念。幼儿园音乐教学中所指的风格是指音乐体裁之间所具有的典型差异。符合幼儿音乐趣味的音乐体裁有摇篮曲、进行曲、舞曲。
二、学前儿童音乐作品的再现特征
(一)音乐作品再现性概述
音乐作品再现性是指音乐作品中的句法与非句法形式主要用来描绘或刻画人物、动物、地点、事件等客观现实的性质。
音乐作品中的再现性或再现内容需要认真挖掘。在幼儿园音乐教学范围内,我们要尽可能寻找有比较清晰的能够被辨认的主题的再现性作品,因为音乐的再现性越具体越符合幼儿的音乐趣味。
(二)学前儿童再现性音乐作品的类型
歌曲都是再现性音乐作品。符合幼儿趣味的歌曲往往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歌词本身生动、具有儿童语言的口味,幼儿容易朗诵;二是歌词所描述的主题突出、故事性强,幼儿容易进行动作表演;三是旋律音调与词调温和,幼儿容易歌唱。
幼儿园再现性器乐类的音乐作品大概可分为以下几种:第一种,句式规整、童趣盎然的再现性器乐曲;第二种,句式规整的再现性成人器乐曲;第三种,句式不规整的再现性器乐曲。
(三)学前儿童音乐作品再现特性的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