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性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1.33kpa(16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a(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a(50毫米汞柱)。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均不能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以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幼年时患过支气管哮喘病,上高中后仍复发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
7、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10、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11、清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12、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
除上述各项外,有影响健康和学习的疾病,能否报考,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和专业要求研究确定。
问:今年高考体检何时进行?今年对高考体检有何新要求?
答:我市高考体检安排在5月22日至31日进行,针对去年高考体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省招生办近日发出通知,凡报考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工艺、乳品工艺等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转氨酶(ALT)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的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能报考上述专业。
在眼科方面,要求对色盲、色弱者进行单色检查;对屈光不正的考生,矫正视力到4.8,矫正镜片度数要写清楚。通知指出,去年仍有个别医院矫正视力到5.0,这样对考生不公平。
在心脏检查方面,生理性杂音者应属“正常”结论。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小于0.5厘米者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专科证明以及辅助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