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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XX办武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XX”
二、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详见附件一):
1、甲、乙双方总部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甲方授权业余体校公司与乙方指定分部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四、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 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 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 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详见附件一);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自安装之日起算,甲方在其所供产品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向终端用户履行保修责任及义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 乙方可以指定下属分公司(分店)与甲方指定的专卖店进行合作;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3) 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1) 乙方积极向终端用户介绍、推荐甲方的产品;
(2) 乙方积极协调甲方与终端用户的主材供需事宜;
(3) 乙方按终端用户需求,应提前七天向甲方或甲方授权装饰公司会员店订购所需产品,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文本进行填写,注明所订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及收取的订金金额(订金金额不得高于贰佰元人民币)等;
(4) 乙方应授权指定专人(含分部)与甲方进行接洽,代表乙方行使权利并对行为负责(详见附件一);如被授权人发生变故(调离岗位、离职等),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所引起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怀柔区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