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
1.身份地位。军队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在军队和社会生活活动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2.工资待遇。文职人员待遇保障政策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岗位津贴+科研绩效。
3.住房待遇。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视情由单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住单位集体宿舍、公寓住房并提供住房补贴以及房租补贴。
4.社保待遇。参加用人单位所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
5.医疗待遇。实行军地结合的医疗保障模式,平时按照所在地医保政策就医,军队给予医疗补助,特殊情况享受免费医疗。
6.户口安置。按现行政策和近两年做法应届高校毕业生根据国家和军队通知可落户北京市,社会人才根据北京市和军队通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其他福利待遇。
从事科学研究的岗位享受科研岗位等级津贴(现行标准为正高3000元/月、副高2500元/月、中职2000元/月、初职1000元/月)和科研绩效津贴。按照现役干部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现行标准为每人120元/月)、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现行标准为每人1000元/月)、子女保育教育费(现行标准为每人150元/月)等福利待遇制度。
军队文职人员的福利待遇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