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工资薪酬方案

最低工资2021-06-11 13:36:12admi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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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工资薪酬方案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将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资质工资、岗位工资五类,一般五类总和为员工的工资。本工资核算方法使用于本院职工,特殊聘用岗位、协议工资者除外。我院暂定岗位级别为院长、副院长、主任、院长助理、护士长/主任助理/组长(组员含5人以上)、普通员工。
1、学历工资
1.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36号)》,我院将采用医、护、技人员1680元/月工资,其他行政、后勤等人员1800元/月工资为最低标准,始用于中专学历,无任何资质,工龄的情况下以此为基准。
1.2学历由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等根据级别每升高一个级别,工资增加100元。
1.3成人教育、函授、夜大、自考等取得的后取学历,每提高一级,工资增加80元。
1.4取得学历毕业证后,交人事部备案当月即上调学历工资。
2、工龄工资
2.1每年1月份,上调一级工龄工资:为期满试用期员工、普通员工,一级为20元;主任、院长助理,一级为30元;院长、副院长一级为50元。
2.2应聘本院工作,非应届毕业生,在外院工作不满3年的不计外院工龄工资。
2.3应聘本院工作,非应届毕业生,在外院工作满3年及3年以上的,除去3年后剩余年限为工龄工资,统一为20元。2.4药师:药士20元,药师30元,主管50元,副主任药师100元,主任药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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