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7社会保险年度(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213元/月,下限为3170元/月(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仍维持2906元/月)。至此,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下限都已全部确定。
《广州市关于恢复办理社保费申报业务的通知》明确上述标准。7月17日起,市地税局恢复办理社保费申报业务。
另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市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高于本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275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2275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37125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
根据现行政策,五个社保险种中,个人需要缴费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在上下限范围内,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也是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的,缴存基数则为上一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