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制定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科基函)

留学排名2024-01-04 16:08:36佚名

1、制定工作计划是妥善管理和使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的重要措施。 国家重点实验室要通过制定工作计划网校头条,明确实验室的战略目标、长期规划和近期工作重点,完善管理机制,营造创新环境,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产生重大原创性成果。 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计划的制定,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2、目前汇报的工作计划普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对未来科学发展目标的思考和凝练不够; 缺乏对自主研究项目部署的重视; 对外开放水平和力度不够,没有访问学者制度; 没有拨出专项资金。 新设立的要求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三、国家重点实验室要根据现有研究方向和特点,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科学发展前沿,认真研究确定下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研究的主要方向在不远的将来。 自主研究项目和开放项目的部署要体现实验室的发展思路,加强顶层设计,突出重点,重点支持年轻科技人员和新引进人员。

四、国家重点实验室要切实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力度。 开放项目的部署应通过访问学者制度实施,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来实验室开展研究。 开放运营费的30%以上必须用于合作、交流和开放项目; 70%以上的开放项目必须由所在院校外部人员承担。 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承担开放项目。

五、国家重点实验室应加强管理创新,建立公开透明的决策机制,营造和谐民主的实验室氛围。 要制定自主研究项目立项、流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以及访问学者制度、开放项目管理办法等。

六、请有关方面认真研究相关文件要求,针对附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方案。 经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须于2008年9月27日前将《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计划任务书》一式5份报送我部(不得使用塑料封面),电子版应以光盘形式提交。

七、工作计划作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参考资料。 今年年底起,国家重点实验室网上年报系统将新增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并进行一定程度的公开。

部门咨询热线: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基地建设处

、58881555 彭莹莹、王静

材料提交地点: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58881053 朱庆平、杨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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