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6年51.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招生简章

考试辅导2022-04-18 18:07:07佚名

十、录取

50.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授权省招考院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51.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52.录取批次划分

(1)文史类和理工类(分5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①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招飞本科高校,空飞、海飞设置1个高校志愿,民飞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②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置1个高校志愿。

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设置5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设置1个高校志愿。

A段:重点本科高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段:重点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设置1个高校志愿。

3)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普通本科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段:普通本科高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对换招生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4)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不含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公安、司法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5)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 段:普通本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高校招生的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2)艺术类(分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2)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高校

A 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设置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置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音乐学类设置32个平行的高校志愿。书法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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