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时要提坏账准备吗?

教育动态2021-06-05 21:02:43admin2

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时要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非购销业务中所形成的应收债权,是一项包含较多内容的流动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其他应收款也应该计提坏账准备,但相关制度并没有对此作详细说明,本文就其坏账准备计提范围、账务处理以及计提坏账准备对会计信息的影响等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的内容多、项目广。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应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内部和外部产生的两大类。对于与外部企业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应定期或至少在会计年度末确认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这类其他应收款包括:

①应收外部单位的各种赔款、罚款;

②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③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④预付账款转入(企业的预付账款若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

⑤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其他应收款;

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而对于与企业内部科室等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由于收不回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无需收回,因此应采取简单的方法进行处理,在收不回时直接转销,无需计提坏账准备。这类其他应收款包括:①向企业各职能部门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②应向职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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