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册一级建造师需要什么条件

教育动态2021-05-20 07:52:46admin2

申报注册前提条件:
1、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2、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3、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申请初始注册须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历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实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署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一建注册哪个部门负责审核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部)为一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2、3、4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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