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金融大学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施行方案

教育动态2024-03-16 11:12:05佚名

会计与金融大学2022-2023学年

第一学期转专业施行方案

为了更好地施行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中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依照《北京理工学院广州大学专科生转专业施行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制订本施行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规范转专业工作,会计与金融大学创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叶龙森

副主任:李会生、邹伟、辛诚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_珠海理工北京分院_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组员:于菁、杨智勤、林慧涓、陈磊、肖启德、马荣

二、转专业施行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择优原则;

3、政策原则。即《北京理工学院广州大学专科生转专业施行办法》是我们工作施行的基准。

三、接收条件

申请转到我院的中学生符合《北京理工学院广州大学专科生转专业施行办法》中规定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_珠海理工北京分院_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1、手续齐备,缴清杂费及其它各类应缴费用;

2、政治表现良好网校头条,思想品德操行合格,知法守法,刻苦好学,积极上进,身心健康,符合转到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3、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4、综合素养优秀,所有已修读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

5、在校期间未曾转过专业。

6、有体育特长的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投档。

四、转专业操作程序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_珠海理工北京分院_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中学生可在中学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入中学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第13周周一之前)

2、学院按照《北京理工学院广州大学专科生转专业施行办法》进行资格初审。(第14周)

3、学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中学生进行笔试。(第14-15周)

4、学院递交审核结果至中学教务处。(第16周)

5、学校教务处复核并公布转专业结果。(第17-18周)

五、拟接收专业及人数

会计与金融大学接收转专业中学生人数一览表(单位:人)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_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_珠海理工北京分院

专业

年级

会计学

财务管理

金融工程

信用管理

合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_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_珠海理工北京分院

2021级

14

2022级

10

注:如有转出中学生,则等额降低相应中学生人数。

会计与金融大学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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