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目录:
1、
2、
3.
4.
高校专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隶属三大高考计划。 这是国家为更好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 那么南京师范大学普通高校特色专业具体招生事宜有哪些呢? 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京师范大学特色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福康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为学校今年本科招生计划的2%。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到情况确定各省(区、市)高校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予以公布。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生公告为准。
二、报名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福利福利计划”主要选拔农村和贫困地区县级以下(含县级市)高中品行好、勤奋好、成绩好、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 申请学校“福利医疗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实施地区农村,且连续3年以上有本地户籍;
3、已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高中就读连续三年并实际就读。
三、审查及录取政策
(一)户籍和学籍资格经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同意的考生,学校不组织考核。 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全面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习基础和综合素质,择优选拔。 合格候选人名单。 学校将于5月31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二)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公布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生公告为准。
(三)已公示且对“健康福利项目”资格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原籍地省级招生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填写学校专项项目申请表。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条例》要求。
(四)符合“福利医疗计划”考生资格的,须达到原籍省同批次(本科重点批次)同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批次控制线”按照国家确定的相应批次高校专项招生控制线执行。学生来源地的省级主管部门。 考生录取后,学校根据高考成绩,结合学校公布的全省具体专业(类别)计划和考生自愿分配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专业之间不会有等级差异,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名额满为止。 考生高考成绩相同的,按照学校招生规定的相关规定录取。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要求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
4. 高校的特色项目对找工作有利吗?
就业好。 我国参加过专科计划的院校都是985和211大学,所以这意味着能够进入这个计划的考生都是至少能够通过一级的优秀高中生。 大学特色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发展方向如下:
1. 工作
学生毕业后可进入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 他们也可以返回原籍地创业或工作。
2. 继续深造
本科毕业后,学生可以继续学习,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3.参加公务员考试
毕业后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高等院校特科生不受限制。
注:虽然部分高校会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但教育部并没有对高校特色专业考生的就业做出任何限制。 因此,高校特色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返回原籍地或留在大城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官方网站
想要尽快了解南京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的考生应该关注南京师范大学官方招生网站的入口是什么? 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网站的网址是什么? 为方便各位考生尽快查询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信息,现对南京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网站相关信息进行整理汇总,供大家参考。
1.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站入口
学校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官方网站: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快速查询: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站替代网站入口:南京师范大学(同步官网招生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南京师范大学校园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二、南京师范大学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大学、江苏省高水平大学。 学校的主要渊源可以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是我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 其后历经两江优秀师范学校、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中山大学第四、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时期; 它的另一个来源是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来发展为金陵大学,并于1951年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合作(...【了解更多南京师范大学校园信息 | 招生信息 |专业信息|招生信息等相关内容请点击南京师范大学招生主页查看相应内容】
三、2022年高考大学专业申请信息专题汇总
》〉》大学排名【中国大学排名| 校友会排名| 全国排名| 历届排名汇总]
〉〉〉大学评价【校园环境| 宿舍情况| 师资队伍 | 校友评价| 大学声誉]
》》》专业解读【大学专业有哪些? 什么专业好? 专业学习方向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
学霸网为学生带来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站。 有需要的同学千万不要错过! 如果对您有帮助,欢迎收藏分享! 在学霸网更容易找到学霸入口!
入口名称: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
入口网址:(点击链接立即跳转)
入口介绍: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南京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提供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和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网站。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邮政编码:210097
电话: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南京师范大学。 是江苏省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 中文简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英文名称南京师范大学,英文简称NNU或NJNU。 法定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现有仙林校区(栖霞区文苑路1号)、绥园校区(鼓楼区宁海路122号)、紫金校区(宣武区板仓街78号)三个校区。
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大学、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大学。
第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工作要求,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相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中的相关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机关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贯彻国家招生政策、规定; 审查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专类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各类招生方案,并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务委员会报告。 会议审议批准; 对各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听取招生工作情况汇报和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意见。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学校本科招生章程、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制定各类招生计划,并报招生委员会审核; 指导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开展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具体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综合各省高考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 综合分析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省级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今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一考试在线学生的不平衡情况。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部门、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实施。审查和批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生必须通过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以当地招生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对报考学校普通专业的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专业之间不会有分数差异。 对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排队录取”的规则。
同等入学分数线的江苏省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单项成绩、第一志愿单科成绩、单项最高分排序。重选科目的分数按降序排列。 依次选出最优秀的候选人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不能满足专业愿望并进行重大调整的候选人。
录取分数相同的江苏省外考生,按照语文、数学科目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最高、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 最后对专业进行处理。 不能满足和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整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以英语为高考外语,热爱外语专业,具有扎实的英语基础。 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可以参加考试的外语,但学校的公共外语班只提供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学校体育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统一考试,并通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试)。为“专业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生来自哪个国家,根据体育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安排专业。 体育统一考试专业成绩相同的,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 同时报考不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的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录取时采取“分数分明”的原则,即按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计算。入学时统一划定,并确定申请专业的顺序。 录取将根据成绩依次排列; 若报考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录取时采取“明确专业”的原则,即优先处理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 若第一志愿专业招生人数不足,则考虑第二志愿专业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健康福利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外语保送生、运动员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各省(区、自治区、直辖市)等招生主管部门开展的工作以及学校今年的相关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规模招生。 被专业类别录取的学生,无论专业,一律录取。 完成专业类别基础课程后,根据学校专业类别分流计划,结合自身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参加专业类别分流,进入专业类别。 具体的专业研究。 部分师范专业将在第四学期转为师范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厅批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 具体收费标准可参见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或者查看学校财务办公室网站。 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送的新生注册须知也会告知您各专业的具体收费标准。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厅批准的标准(苏物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执行。 住宿费每人每年600元至1500元。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 复审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不断完善和发展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绿色通道” 。 ”等多元化、一体化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扶贫济困,奖励优秀,引导发展,构建“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形成物质帮扶、道德渗透、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结合的资助教育。以人为本的机制,帮助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十二条 学校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监督电话:;
招生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