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北洋法科人的牛逼事儿,你知道几个?

教育动态2023-11-28 16:06:26佚名

北洋律所的霸气事

北洋大学最初设有矿冶、土木、机械、法学四个专业。 与为国家培养技术人才的前三个工程学科相比,法学有点独特。 北洋大学为何将无法解决国家技术问题的法律视为必修课? 这要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创始人的远见说起。

北洋大学成立于哪一年_北洋大学_北洋大学堂

鸦片战争后,国家大开放,清政府被迫融入国际关系体系。 但当时清朝懂国际规则的人很少,所以雇佣了很多外国人来与欧美列强打交道。 这导致了一些有趣的现象。 例如,英国人赫德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控制中国海关半个多世纪。 美国人伯灵顿担任中国首任全权代表,代表中国政府驻美、英、法、俄等国。 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比如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不仅与英、法等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就连秘鲁也想分一杯羹。 后来发现对方是个小国,就没有让它得逞。 可见,中国对熟悉国际规则的人才极为迫切的需求,而学习法律是了解这些规定的捷径。 此外,创始人盛宣怀长期与外国人打交道,深知法律人才对国家的重要性。 “与其立法百世,不如招今日子南,培养他人之才,以治一代人。” 与首席导师西丁嘉利商量后,他决定开设法律系。

法律系开设后,招生就成了问题。 那个时候,读书人的正式道路就是参加科举考试,获得金牌,光宗耀祖。 西学不被承认。 当时流传着一个笑话,说西学已经开好几年了。 一名学者被该校录取。 亲戚送给他一副对联。 上联为:“一、二、三、四、五、六、七”,下联为“孝、忠、信、礼、义、廉”。 ”。什么意思呢?上联藏“八”,意思是忘记(混蛋)八;下联藏“羞”,意思是“无耻”。这表明了大众对西学的排斥。盛宣怀和丁家丽想到了两个办法,一是选择天津、上海、香港等与西方世界接触较早的地方招生,这样社会上的阻力会更小;二是提供奖学金和奖学金。学生来到这里上学,一切费用全免,书纸笔墨,甚至饭菜都是免费提供的,此外,每月还根据情况发放一两银子到七两不等的学费。论年级。这对于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是很有诱惑力的。

招生培训结束后,北洋法学院的霸气开始显现。 当时的法律培训完全是欧美的。 师资方面,除了中文之外,还有很多外籍教授,比如教授法律的美国学者林文德,教授世界历史和经济学的美国学者任纳夫等等! 此外,在课程方面,普通法、罗马法规、英国刑法、公法、商法……法律课程丰富且前沿。 此外,英语、几何、地质、物理、天文学、富国政策也是法学院学生的必修课。 这就是通识教育的活生生的例子! 需要特别说明的一件事是,所有这些都是用英语授课的。 国际化程度不是很好吗? 最后要讲的是管理,“严谨治学”。 这个词大家已经很熟悉了,用在当时也很合适。 当时对学生的管理非常严格。 他们不仅白天有八个小时的课,晚上还安排了三个小时的自习。 每个月班主任都会组织考试并对成绩进行评估。 每年,考试不及格的学生都会被降级。 如果降到最低年级后未能通过,他们将退学。 因此,学生们养成了刻苦学习的习惯,经常要在周日学习。 即使是天津本地的学生,每学期回家也不能超过一次。 即便如此,法律系第一期的三十名学生中,最终毕业的只有十八人。

北洋大学堂_北洋大学_北洋大学成立于哪一年

说到毕业,不得不提的就是毕业证书。 1899年,北洋大学迎来了第一届毕业生。 1900年,学校向这些学生颁发了毕业证书。 其中,“秦子考一号文凭”颁给了法学首届高材生王宠惠,这是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 “勤”体现了官方对北洋大学的重视和认可。 当时颁发文凭的依据是学业成绩,向法学院学生颁发第一张大学文凭是法律人才培养的丰硕成果。

在随后的十年发展中,北洋法学院的学生数量和课程数量不断增加。 到1916年左右,北洋大学法学院已逐步达到现代法学院的规模。 由于法学教学严格,学生素质高,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法律政治精英,如“中华民国第一法学家”王宠惠、爱国人士赵天林等。教育家、北洋大学校长,革命先驱、北洋之光张太雷,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 徐默法官、国际法学家郭云观、法学教育家颜书堂、著名法学家吴竞雄、诗人徐志摩等,是真正为社会所敬仰的群星璀璨的人才队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18年,北洋大学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事情:当年发科丁班毕业时,三名学生在三届全国考试中获得第一名:徐默、外交官考试第一名、高级公务员考试第一名的李萍、清华留学生考试第一名的康世民被称为“三连冠”。 因此,当时的北洋法系被誉为“近代中国第一所法学教育机构”,在中国法史上写下了重大的印记。

然而,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 当时间的车轮转到1917年,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提出,德国、法国等国的工科专业应该是以德法学制为基础的专科学校,并建议北京大学法律系北洋大学划归北京大学。 此建议被教育部采纳,北洋大学法律系不再招收新生。 1920年5月6日,教育部发出第237号批示:北洋大学法律系今年暑假结束,专设工科课程。 法律部门的所有资金将用于扩大工程部门。 1920年6月,北洋大学法律系最后一批学生毕业,法律系正式关闭,北洋法律系并入北京大学。

从此,北洋律所成为一个历史的标志。 北洋法律系的情结也成为许多北洋(天大)老校友心中恒久的情感。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