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具有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的特点。一级建造师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报名工作通常在每年的6至7月集中进行,考试则定于9月份举行。具体的报名时间可以查询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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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条件如下: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硕士学位,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的博士学位,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上述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在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香港、澳门居民如果符合报名条件,可以按照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的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他们在报名时需要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专业范围包括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是各专业考生的统考科目。而专业考试则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又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而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文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考生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