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育辅导机构的法律条文或规定

国家政策2021-04-26 13:52:22网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实现培训学校招生的流程、统计渠道、回访老师、提升意向学员。 2、学员考勤、成绩管理、课程管理、学员档案管理,实现班主任管理工作的有条不紊。 3、教学管理:排课功能、教师绩效工资、教师工作情况、考勤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4、实现学校财务资金的收入与支出,打印报表,让财务账目清晰明了。 5、学校办公用品、书籍的统计,每一笔物品的入账记录,省时又省力。“易知鸟”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为老师求高效,为家长求便捷,帮助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运营管理和业务的智能化,解决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难点,搭建完整的运营体系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