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试行)

高考志愿2023-12-07 17:11:30佚名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顺利进行,切实保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53。

第六条 教育层次和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第七条 学校地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八条 学习地点: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学习。

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十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大学。 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共建大学。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校,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 学校在一百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坚持“商”字路线,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法、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是一所商科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财经大学。 学校先后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20强。总体就业能力、全国财经大学十强。 实力雄厚,浙江省首批国际化大学之一。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提供的生源信息确定转学比例。 实行并行志愿的省份,原则上按照1:1招生计划确定调整比例; 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整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 招收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意见》规定“学校不得招收学生”、“学校相关专业不得招收学生”,学校将点击“拒绝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新生录取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专业之间不存在分数差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二)申请成绩相同的,根据排名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未全部录取专业的,重大调整考生按计划空缺由高分向低分录取。

(四)浙江省、上海市执行新的高考录取政策。 考生填写的专业(类型)选择必须符合专业(类型)的学科要求。

浙江工商大学招生视频_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_浙江工商大学2021招生目录

(五)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成绩、后成绩”的原则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文化课程成绩均合格的,按入学时综合成绩排名(其中: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占50%)按满分750分计算))及前述第十六条录取。 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另行规定考生分班计算办法的,按照其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减分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报考实行下列奖励:

(1)优秀学生可进入张乃器学院创新实验班。 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第一段)录取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申请在张乃学院创新实验班学习入学后的技术。

(二)部分专业实行规模招生。 入学后,学生可以在专业类别内选择任意专业。

浙江工商大学招生视频_浙江工商大学2021招生目录_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

学校有14个招生专业:工商管理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 旅游管理包括旅游管理和酒店管理; 会计包括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 、会计(ACCA); 公共管理专业包括公用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 经济学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金融类专业包括金融、投资、金融工程等专业; 新闻与传播专业包括广告学、新闻学、编辑出版; 英语专业包括英语和商务英语; 法学专业包括法学和知识产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包括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 电子商务专业包括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等; 电子信息专业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计算机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专业。 其他人仍然按专业招生。

(三)实施新生“跨越计划”。 学校计划选派80名新生赴美国、英国等世界知名大学参加国际交流项目。 入选学生将获得每人2万元的出国留学奖学金,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设立新生奖学金。 学校为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录取的普通考生(首轮平行择校,不含征集择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每生最高6万元。 具体按照《浙江工商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包含各类加分。

(五)为有艺术、体育天赋的学生设立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将获得每人2万元的奖学金。 具体按照《浙江工商大学艺术体育特殊人才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流程按照《浙江省2019年高职院校毕业生选拔入本科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并结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规定》的规定进行。

浙江工商大学招生视频_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_浙江工商大学2021招生目录

第二十四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四年制”)年高等职业教育》)。 招生专业是物流。 管理(智能物流)、电子商务(生产资料电商),招生工作按照我校与浙江经济职业学院联合培养的“四年制高职”2019年招生简章进行和技术学院。 新生考入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四年制高职”学习。

第四章 入学审查、费用、奖励和补贴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试; 复试不合格的,由学校酌情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 具体实施将根据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优秀能力奖学金、考研奖学金、个人奖学金、特等奖学金等。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免学费等。

第五章 咨询联系及录取结果公布办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电子邮件:

招生咨询热线:-8698 9998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