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大09艺术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2021-12-31 02:01:00admin2

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学院设有6个系,有5个本科专业:影视学、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和舞蹈学。


2009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3人,其中含统招生16人。

一、 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招生
人数 科类 学历 学制 备注
050423 影视学 影视与传媒方向 31 文理 本科 四年 影视与传媒方向含统招生16名
数字媒体方向 14
050401 音乐学(钢琴、器乐、声乐方向) 26 文理 本科 四年
050406 美术学 美术方向 11 文科 本科 四年
书法方向 11 文理
050408 艺术设计 11 文理 本科 四年
050409 舞蹈学 29 文理 本科 四年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报考,按有关规定办理。
3. 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出具有效证明,可以报考。
4. 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于1987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报名
1. 报名方式:所有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均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 网报系统地址: ,网报时间:2009年1月5日-2月5日。
3. 现场照相时间:2009年2月6日—7日下午4点之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
4. 确认材料:
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由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以及考生参加户籍所在省份高考报名后由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的《XX省(市、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
5. 报名及考试费用:
初试(含报名)100元,复试80元,三试80元。美术学专业(含美术、书法方向)、艺术设计专业三试合并收费,共计260元。
6. 专业考试准考证
经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组审核同意后发给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五、 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1. 我校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中美术学专业美术方向只招收文科生,其它各专业(含方向)文理兼收。
2. 根据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我校艺术类美术学专业美术方向和艺术设计专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专业(含方向)均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 根据往年生源情况,2009年我校美术学专业美术方向只在北京、湖南、山东、辽宁、河北五个省份招生,艺术设计专业只在北京、湖南、山东、辽宁四个省份招生。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四倍的比例发放《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及科类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分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各专业(含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招生计划单列。
4. 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专业及专业方向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实行全国统一排队,专业考试成绩列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四倍之内的考生将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六、 文化课考试
1.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持我校颁发的《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籍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 文化课考试报名和考试按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