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说本地的情况。
如果真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教师,除了财政工资外,学校还应该发些其他补贴的,比如教师的一些加班,中考考得特别好所给予的奖励,教师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的福利,如果学校被所在省市县任意一级评为了文明单位,还有一次十三薪奖等等。
那么问题来了。义务教育学校是全额拨款单位,所有资金全由上级财政拨款,学校能收的只有学生伙食费,而伙食费按要求是不能有较大利润的(好像是不能超过5%),当地方贫困时,财政不能足额拨款,所以老师们应得的往往得不到或者大打折扣,这也是导致教师外流或辞职的重要原因之一。
于是学校为了正常顺利开展工作,纷纷各显神通找财源,有门面出租的,有商店外包的,有找社会(或成功的校友)要赞助、捐款的、有天天跑教育局哭穷的,等等,实在无资源的,就在学生伙食费上打擦边球,总之,校长们绞尽脑汁,也要为老师们谋一些福利,完全没福利的学校,好老师基本一走而空,学生也大量流失,考试成绩一落千丈,上级领导大会小会批评,校长也会灰溜溜的调走了事。
目前,国家明确提出教师工资收入要不低于公务员,公务员除工资外还有各种补助,希望各地能切实落实国家政策,让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除财政工资外还能得到基本的补助,让校长安心抓管理、老师们安心教学。如是,则教育有幸,国家有幸,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