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不算国家重点院校,不是985,211院校。沈阳师范大学于1979年开始联合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8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国家第二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1个(涉及34个专业领域)。
硕士学位点覆盖了除医学、农学、历史学、军事学以外的10个学科门类。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拓宽研究生培养平台,与科研院所、地方企业合作共建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先后获批“辽宁省基础教育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辽宁省专业学位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其他情况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以教育硕士和法律硕士两个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代表,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创新居于省内领先水平。
教育硕士综合改革成果荣获“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各1项;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工作站获批全国教育硕士示范性实践基地。2017年,我校获评“辽宁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校”。
以上内容参考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院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