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而被暂停参加高考并在暂停期内的人员。
(三)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四)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免试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对应大专专业、专业类别及学费见附件1。
四、检验方法
(一)退役大学生军人
退役大学生、军人免征文化考试,但根据实际报考专业数和计划数,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报考专业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人数的,予以免试。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军事荣誉成绩,由二级招生院校执行。
(一)面试考核
1、考试方式:现场面试。
2、考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职业道德、职业素质、所申请专业的学习计划和学习背景。
3、总分:100分。
(二)军事荣誉分数
参军期间获得一、二、三级个人功绩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依次给予20分、15分、10分; 评为“四有”优秀军人(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奖励原相同,“四有”优秀军人奖励加5分)。 获得多项荣誉仅计算最高分,不计算累计积分。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及其他通知将提前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大学课程成绩单、退伍证明、服役期间立功材料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二)技能竞赛免试学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无需考试,直接录取。
五、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如下:
1、根据考生综合考试成绩,从最高分开始录取,直至报满。
2、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在校期间平均成绩排名,成绩较高者优先。
3.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撤回申请。
4、技能竞赛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军人单独计划未完成时,按该计划招收毕业年级普通考生。
5、拟录取结果将于综合考试后2天内公布。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综合考试情况、录取结果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备案。 选拔学校收到注册录取名册后,填写并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发送给生源学校,生源学校送达学生。
6. 学籍管理
1、2023年9月,教务处组织相关院系完成2023年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 未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不予入学。
2、经市教委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1年本科专业。 学籍管理与专业年级相同。
3、“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所选学校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学生相同。 对毕业时符合学校《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的学生,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并按照教育部教学规定发[2002]15号,学历证书上注明“以我校××专业为起点本科学习”; 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规定的学生,学校颁发国家统一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七、附则
1、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专升本”相关招生工作,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上述未尽事宜,请咨询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 本招生细则由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