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再次成为焦点,因为没有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不会有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的根本转变。
评价是导向,评价改到哪里,育人方式就会改到哪里;评价还能激发活力,给学生装上成长的发动机。这些年来评价改革一直没有间断,当前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却在是否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如何挂钩上打住了,主要原因是对它的公平性普遍持怀疑态度。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下决心解开这个死结,实现破冰之旅。
分数面前真的人人平等吗
公平是社会的基石。如何才能公平呢?大家认同分数。在当前环境和条件下,分数是评价的基准、基数综合素质评价互评怎么写,没有分数万万不行,可是仅有分数也不行。学生的潜能各不相同,大家生来不一样,每个人的体力、智力和性格等千差万别。统一高考让不同的学生做同样的试卷,等于用一把尺子来衡量大家。如果这把尺子侧重于语言潜能的考查,则语言潜质突出的学生会在考试中占据优势,而对于在数理逻辑、视觉空间转换、身体运动等方面有潜质的学生而言,他们的优势就没有机会充分显现出来。每年高考不同学科试卷难度不同,造成有些考生显露了潜质,另一些考生可能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旧高考的模式只有两种:要么选择数理化,要么选择政史地,这对于文理兼修的学生来说,就不合适。公平的做法是尽量多几把尺子衡量人,让每个人都找到适合自己的那把尺子,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智。
另外,对考试过于执迷还会带来这样一个问题:现代社会所需要的责任担当意识、创意物化能力等,不能只通过考试方式来衡量。在答卷中劳动观念讲得很漂亮,不代表劳动实践干得也漂亮;知道“孝”字怎么写,不等于在家能够尽孝道。纸上做实验,岸上考游泳,这种评价方式必须改。“德智体美劳都要考,不考就意味着不重要”,这样的呼声缺乏必要的理性,事实上考试不能承载这么多的功能。
真实的才是可靠的
公平公正、让人信服的评价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客观事实是已经发生的事件、事态,它是有据可查的(已经发生的事总会留下可考证的物品、印记),经得起他人检验的、不容争辩的。用事实讲话就是用真实的、有说服力的证据说话,把评价做实,不说假话、空话和套话。无论是2014年底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还是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都强调客观有效记录学生成长经历及其突出表现,收集相关事实材料(以此为依据说明学生的个性潜能等),并建立健全公示审核制度。现在的问题是不少学校忙于开展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定等,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充满了“某生在校表现非常好、遵守纪律、热爱集体、尊敬师长”之类的主观评语以及该生发表的文章之类的东西,至于这类评语的依据是什么,文章作品是怎么来的却无从考证,这自然会引发社会的普遍质疑。在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上,我们不能操之过急综合素质评价互评怎么写,恐怕还得像小学生那样,学会将关于“事实”的陈述和关于“看法”的表述区别开来。“××自2018年9月—2019年6月担任高二(1)班的班长”,这是个客观事实的陈述;“××是个了不起的班长”,这是主观判断,需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之后,才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确认。当前,应先以关于“事实”的陈述为主,并确保它的真实性。只有真实的,才可能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