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实习生袁雨男)高中新课改实施之后,学生综合素质将成为评价学生的重要指标,市教育局昨日出台《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进行了精细诠释和科学规范。
六维度评价高中生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各个维度之下又包含数项具体评价指标项目。如道德品质维度中包含了是非观、荣辱观、集体观、诚信度四项评价指标。公民素养分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学习能力包括学习态度、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创新意识、学习效果。交流与合作包括表达能力、倾听习惯、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包括生活方式、体能、情绪与意志。审美与表现包括感受美与表达美两方面。
评价结果以4个等级呈现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评价结果采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为最高等级;D为最低等级;B为中等平均偏上水平;C为中等平均偏下水平。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对于D等级的评定特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维度的评定学生综合素质同学互评,要特别慎重学生综合素质同学互评,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做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评定程序分三步进行
评定程序由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总评三步进行。
首先由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指标体系要求,评出等级。根据各校班级情况,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小组成员根据学生个人平时表现和本人自评,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方面的要求,评出等级。之后进行教师评价,原则上由行政班班主任、导师、任课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的教师评价小组。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对学生进行评价。最后由班级评定小组完成总评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行政班班主任、导师、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班级评定小组对教师评价进行确认。
综合素质评定过程是诚信品德的培养和实践过程,市教育局要求所有参与评定的人员本着育人为本、实事求是的精神,树立诚信品格,确保评定的真实性。如确需更改评价结果,应由班级评定小组提出更改意见,报学校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对更改缘由和经办人做书面记载,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