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想,
那就是自由的飞翔!
欢迎同学们报考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插上腾飞翅膀,成就飞天梦想,
用青春与热血书写无悔人生!
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选拔中心。为从源头上提高军事飞行人才选拔培养质量,坚持早介入、早选苗、早成才,2015年2月,教育部、公安部和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确定从2015年起,在11个省份,依托16所省级示范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每年招生1000名,高三毕业达到空军招飞标准条件的,输送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培养。
招生学校
国家教育部明确,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中学、辽宁省沈阳市第一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中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南通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河南省实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湖北省武汉市第六中学、湖南省长沙市周南中学、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中学、四川省绵阳中学、四川大学附属中学、陕西省西安中学等16所省级示范高中,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航空学校,面向本省范围招收应届男性初中毕业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年龄在14-16周岁(截至2018年9月1日)。
3.身高在163-183cm之间,体重在48kg以上;录取时未满15周岁的,身高可放宽至162cm,体重可放宽至46kg。体型匀称,体重一般应在标准体重的85%-120%范围内航空学校,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使用空军C型视力检查表,双眼裸眼远视力均在1.0以上,单纯近视屈光不超过0.25屈光度,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5.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6.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7.品学兼优,中考成绩“可比系数”≥1(以各地中考排位在15%的考生成绩作为当地录取“参考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与“参考线”的比值得出“可比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