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娄教通〔2021〕18号)

大学名单2022-03-18 17:30:04佚名

2021年3月23日,娄底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娄教通〔2021〕18号),就娄底市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进行部署。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和《娄底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娄教通〔2018〕114号)精神,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着力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原则

娄底市教育局根据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21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娄底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建议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含省市级普通高中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体艺生)计划、一般计划、职业学校提前批计划和一般计划。娄底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高中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审定后,下达正式指令性招生计划到各招生学校。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一次性下达到位,不预留机动计划,招生录取中不再追加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主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可申请自主招生,招收一定数量的高水平体艺生,自主招生方案报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报市中招办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对象为在我市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招生学校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方案和程序组织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区域内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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