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发布(图)

大学名单2022-01-09 12:00:48佚名

前言

今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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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完成高职院校扩招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机遇河南省高职学校,有利于缓解当前就业压力,有利于提升技术技能人才整体素质,将对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各地、各院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高职扩招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做好高职扩招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工作考验和重大发展机遇,切实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努力为全国高职扩招百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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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招生对象

1.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报名:

凡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职工、村两委干部等“有一技之长、有培养前途”的群体(以下简称“扩招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高职扩招。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报名,考生可直接进行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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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已被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019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填报志愿及录取等工作由省招办统一安排。8月底、10月份,省招办将再组织两次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

(二)招生院校

省内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和具有高职(专科)招生资格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扩招院校”)可申请开展此类招生,鼓励国家优质校、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校努力挖掘潜力,积极参与高职扩招工作。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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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专业优势、所处地域等情况,统筹安排招生计划,具体申报和编制要求另行安排。所有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后执行,严禁没有备案和没有安排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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