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最近取消中考是怎么一回事啊?

大学名单2022-03-15 05:49:22admi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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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4月4日讯 从4日举行的济南200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济南市中考招生政策将有显著变化。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济南市教育局公布监督电话:0531-86059524,纪委监察室:0531-86059532。
小学择校生
中考受限制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生人数和比例均低于去年的基础上,今年起小学阶段择校生将和初中择校生一样,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
班额方面,小学招生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招生不得超过50人,普通高中学校每班招生不得超过56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段均不得按学生成绩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未经市教育局审批,不准设立“实验班”。
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择校生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计划内录取的考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择校。
普通高中
取消批次录取
今年招生录取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取消原普通高中学校的批次设置,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
考生可顺序填报三个志愿,其中只可填报两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除四所推荐生录取试点学校(省实验中学、山师附中、济南一中、济钢高中)以及济南外国语学校考生不得兼报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均可兼报。普通高中与普通中专(师范类除外)不能兼报。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的考生,第二、第三志愿只允许填报各类职业学校。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报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且不得更改志愿。
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指标生比例
从65%扩到70%
进一步增加指标生招生计划,将指标生分配数额由原来计划内招生总数的65%扩大到70%,并力争适度扩大。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录取。
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范围,允许职业学校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招收和培养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推行初三分流试点工作,被职业学校提前注册录取并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三学生数,纳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中学校在校生巩固率和高中阶段升学率的评价之中。允许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
推荐生比例
占统招的10%
实行指标生制度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指标生,其成长记录中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必须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级。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全优,且学科成绩量化赋分达到540分以上的学生,可经过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中考免试录取。
今年省实验中学、山师附中、济南一中、济钢高中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其中济钢高中为新增试点学校。凡成长记录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三中、历城五中、历城六中、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济南回民中学、党家中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继续分别向济南回民中学的高中部和济南三中推荐保送优秀毕业生,推荐学校应届毕业生的20%。
指标生试点
增加两学校
今年的指标生招生试点学校在去年11所的基础上,增加了济南七中和济南九中。
省实验中学、山师附中、济南一中、济南二中、济南三中、济南中学、济钢高中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0%作为指标生,其中6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三中、历城五中、历城六中、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
历城二中、章丘四中、历城一中、济北中学要将面向市区计划内招生人数的70%作为指标生,其中6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三中、历城五中、历城六中、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
济南七中、济南九中将计划内招生人数的50%作为指标生,其中45%依据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分配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的初中学校和历城三中、历城五中、历城六中、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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