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录取规则

大学名单2022-02-09 21:44:24佚名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3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院校”“全国林业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省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点”“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一、学院全称、校址

学院全称: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

二、办学层次

专科、学制三年

三、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线数_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分数线_河源技术职业技师学院

四、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1年学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六、专业教学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不限。本校专业教学的基础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学费标准、有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学费按照“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闽价费〔2007〕75号、闽价费〔2009〕345号、闽价费〔2012〕567号,南政价〔2013〕115号,南政价〔2014〕134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办理。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分数线_河源技术职业技师学院_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线数

九、录取规则

(一)福建省内录取办法

1.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

2.同分考生按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定执行。

3.定向基层林业站招生专业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

在定向县(市、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线数,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后,各地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4.定向国有林场招生专业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

定向县(市、区)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林业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生在校期间需履行《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后,各设区市林业局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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