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专升本考试
是提升第一学历的
重要机会,
而且仅有一次机会参加考试,
所以每年竞争压力特别大
9月18日,
传来好消息
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
专科免试升入本科管理办法 (试行)
20日,省教育厅制定发布《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高职学校,《办法》中规定,退役士兵、高职(专科)学生成绩优异者可推免专升本。
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推荐院校和推荐名额不受限制;在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可推免专升本;服役期间两次荣获优秀士兵或一次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在校生,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可申请推免专升本(不受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限制)。
注意事项:
退役士兵推免专升本由学生本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到每年的10月31日前。
学校将拟推荐名单在各院(系)和校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学生推免资格无效。
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
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免试升入本科高校
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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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推免专升本”)工作的管理,促进我省推免专升本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职(专科)院校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黑教联〔2018〕22号)、《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实施意见》(黑青联字〔2019〕23号)文件精神,以及其他文件规定的推免专升本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推免专升本工作是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推免专升本工作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推荐学校应制定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普通高校推免专升本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具有推荐工作资格的高校名单和年度推荐名额,公示、确认高校报送的推免人选名单。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推荐院校和推荐名额不受限制。
省招生考试院负责推免专升本学生的录取工作。
开展推荐工作的高职(专科)院校应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由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