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人才培养方式实施弹性学制培养,原则上修业年限3年,学制可延长至4年。高职扩招学生实行走读制,不安排住宿。
第五章报名程序
第十条报名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详细报考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精神执行。2019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第十一条报名方式与流程
1.考生报名: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志愿。
2.考生确认:2019年11月3日8:30-11:30,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考试费140元/生,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按提示办理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和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浙江省高职学校,不得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3.确认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现场确认需交验材料:
1.考生本人签名的《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诚信考试承诺书》(学校确认现场提供);
2.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高中段教育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章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测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3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校内。
第十三条不组织文化素质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测试总分满分100分,测试方案详见招生信息网《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方案》。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在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报备录取名单,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再按专业素质测试分、基本素质测试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如我校一志愿专业招生计划有缺额,我校认可二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生源一志愿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从高到低按专业缺额计划的100%确定报备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