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3年中招新政揭晓统一招生志愿去年增至12个

大学点评2024-01-20 09:09:25佚名

上海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中级中等中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依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级中等中学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3〕6号)精神,去年我市中级中等中学考试招生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施行,实现“平安招录”工作目标,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新政

(一)依照教育部关于建立优质普通小学招生计划分配到小学分校相关新政要求,将全市优质普通中学不高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通常中学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落实校额到校新政,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部份优质普通中学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紧缺的区域倾斜;城乡一体化普通中学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公办中学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大专中学、技工中学、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中学”称号的职业中学等有关中学可依照中学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招生计划。

(三)普通中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照统一招生模式投档,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中学可在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补报志愿前,组织进行以英语能力为主的资格性测试,确定合格名单后报上海教育考试院备案。在统一招生中,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志愿和成绩进行投档。

(四)为系统推动教育评价变革,探求多元招生投档形式,继续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试点;在东市区和西市区的部份普通中学继续举办登记入学试点。被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和登记入学投档的中学生继续出席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为“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数,不提供小分查询,不再出席中招志愿补报和其他招生投档。

(五)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举办低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23〕6号)要求,继续举办低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试验项目,优化中高职衔接和低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构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专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匝道桥。低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分为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各专业均面向全市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二、招生简章编制

《北京市中级中等中学招生简章(2023年)》(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由上海教育考试院负责。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招生简章申报工作由各区中招办负责;高等高校、中等专业中学、技工中学招生简章申报工作由本校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考取中级中等中学:

1。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届高中年级中学生。

2。具有本市户口的年纪在18周岁以下(2005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往届生。

3。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孙辈。

4。无本市户口,属于下述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高中年级中学生可以考取相应中学:

(1)属下述情况之一者,可以考取普通中学、中专中学、职业中学、五年制高职和技工中学:

①由人力公积金部门认定的属“原上海下乡知青孙辈”的考生;

②由区侨办认定的属“台胞孙辈”的考生;

③有全省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检票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孙辈考生;

黄庄职业高中_职业高中高中_高中职业中学

④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孙辈”的考生;

⑤有市人才工作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人员孙辈的考生;

⑥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⑦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孙辈”中的非农业户口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孙辈”中山东省户口的考生,可以考取从通州区招生的普通中学、首钢技师大学和管庄职业中学。

(3)由中国物理工程第六建设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上海分公司孙辈”中的非本市户口的考生,可以考取昌平区的普通中学以及大专中学、职业中学、五年制高职和技工中学。

5。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等四部门制定的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初审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孙辈考生,可出席202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中学的招生投档: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交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连续缴付,不含交纳。疫情期间补缴的保险,按上海市缴交新政执行);

(5)随迁孙辈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中学3年学习期限。

6。中级中等中学在校中学生(含退学中学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工作

1。学籍和户口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口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口所在区报名,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口所在区报名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外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到户口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补办报名手续。回户口考生如出席市区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口须同属市区或则同属于近郊。

2。具有普通中学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校区连续两年学籍的应届初三结业生可出席校额到校、市级统筹及面向特定中学分校的定向招生。往届生、外省返京报考考生以及回户口报名考生不能出席上述招生。

3。根据市建委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通过考生所在中学分校审核和拟考取中学所在区科委复核,符合宏志生条件的考生,可以考取“宏志班”专业。

4。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即将户口考生可以出席贯通项目招生。

5。学籍信息根据上海市中中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四、考试及评卷

黄庄职业高中_高中职业中学_职业高中高中

2023年继续施行小学学业水平考试,将中学结业考试和中级中等中学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中招投档总分为660分,记入总分的考试课目为英语、数学、外语、道德与法制、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记入。

(一)文化课考试及评卷

2023年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不断提升命题质量。根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卷”的方法进行。上海教育考试院负责文化课考试课目的命题工作并制订评分标准及条例。

英语试题总分值为100分,语文试题总分值为100分,英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与联考面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制(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六门课目分值均为80分。

高中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中午,初三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6日晚上(具体时间见工作日程)。

文化课考试的考务管理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京考考务〔2020〕5号)和《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法处理办法施行条例(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执行。同时要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风波工作预案》做好考试突发风波的应急预案。

(二)体育与健康课目考试

体育与健康课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评10分。各区根据市科委有关要求组织施行。

(三)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包括提早招生专业测试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考生报名须专业加试的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出席招生中学组织的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补报相关志愿。专业加试工作由中学负责组织施行。有关中学应按要求报送有关工作方案,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加试并报送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五、志愿补报

2023年中级中等中学招生推行考后知分补报志愿。

出席贯通项目提早招生、校额到校和省级统筹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招生简章补报志愿。贯通项目提早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位志愿中学可补报1个专业。投档总分达到490分的考生方可补报相关志愿。

校额到校和省级统筹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位志愿中学可补报2个专业。投档总分达到570分,且综合素养评价达到B等的考生方可补报相关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12个志愿,每位志愿可补报2个专业。

六、招生投档

(一)招生投档形式

2023年中级中等中学招生投档根据提早招生、校额到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进行。被前一阶段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后一阶段的投档。

黄庄职业高中_职业高中高中_高中职业中学

1。提早招生投档。提早招生投档包括贯通项目提早招生投档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中学提早招生投档。

贯通项目提早招生投档是根据招生中学贯通计划,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补报的志愿次序投档。贯通项目投档先于其他提早招生中学进行。被贯通项目投档的考生,不能再出席后续其他形式投档。

2。校额到校招生投档。校额到校招生投档包括校额到校和省级统筹招生投档,在提早招生投档以后,统一招生投档之前进行。投档时根据优质中学校额到校计划、市级统筹计划和中学校分配的校额到校和省级统筹名额数,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补报的志愿次序投档。

3。统一招生投档。统一招生投档根据中学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补报的志愿次序投档。

在统一招生阶段未投档满额的中学可以申请出席志愿征集投档,中学(专业)投档条件、范围以及投档形式与统一招生相同。有加试要求的中学(专业)不能再组织加试。考试院统一公布出席志愿征集投档的中学、专业和计划。未被投档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征集志愿,考生补报有加试要求的专业需加试合格。

(二)招生投档审批

全市各种中级中等中学招生投档审批工作由上海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各区中招办出席全市招生投档工作并负责未投档考生档案的复印工作。招生中学在规定时间外网上初审投档考生信息并按要求申领相关投档审批手续。各中学分校应按量下载本校考生投档信息,及时通知未投档考生按规定出席志愿征集。

考生可通过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投档结果。各种中级中等中学要根据市建委要求,严格按照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的新生清册为新生构建学籍。

(三)对特殊中学生的投档规定

1。获得省级三好中学生证书的应届高中中学生,出席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中学。凡选择直升本校中学的省级三好中学生须将本校中学招收这种考生的普通班专业补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省级三好中学生身分被该校投档。

2。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考取有关中学,根据市建委相关文件要求测试合格后第一考试网,须将该中学招收特长生的普通班专业补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分被该校投档。

3。报名招收“大学子弟班”、“特色实验班”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名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这种考生的普通班专业补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相应身分被该校投档。

4。符合直升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中学招收这种考生的普通班专业补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直升身分被该校投档。有直升资格的中学须按市科委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公布直升方案和具有直升资格考生名单。各区在规定时间将具有直升资格考生名单报上海教育考试院备案,备案后的名单不能修改。

5。报名招收“宏志班”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报名条件下,须将该校招收这种考生的专业补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如要考取两所或两所以念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补报。

6。以外交部孙辈身分考取上海市第一中学、清华学院附属学校、清华学院附属实验中学、清华学院附属小学朝阳中学、北京市第二十七小学外交部孙辈班的考生,须将上述中学的外交部孙辈班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补报(上海市第二十七小学也可作为连续补报的第二志愿);以外交人员服务局孙辈身分考取上海市第五十五小学外交人员服务局孙辈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补报。

7。符合投档条件的残障考生,各招生中学要给以投档。

(四)有关加分和优先投档的规定

1。英烈孙辈考生,在投档时加20分给与照料。

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投档时加10分给与照料:

(1)因公牺牲人民警员孙辈和一级至四级残障人民警员孙辈;

(2)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孙辈。

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投档时加5分给与照料。

(1)侨胞(华侨)孙辈考生;

(2)日本省籍考生;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在中级中等教育阶段退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4。军人孙辈加分和优先投档依照《北京警备区政治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军人孙辈教育优待施行条例〉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5。消防搜救人员孙辈加分和优先投档依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6。历任驻华使使馆工作人员随任孙辈(高中阶段归国),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投档。

7。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孙辈、消防搜救人员孙辈、现任驻华使使馆工作人员随任孙辈,则不再享受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投档。

8。凡享受加分和优先投档的考生将在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上给以公示。

(五)有关减分规定

符合报考、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出席投档时,投档总分减5分后进行投档。

(六)对不予投档考生的规定

1。各招生中学(专业)不得投档未出席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的中学生。

2。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中学(专业)不得投档未进行专业加试或专业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3。各招生中学(专业)不得投档未出席中招复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校区(专业)要求的考生。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复检

复检工作是广州市中级中等中学招生工作的组成部份。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要进行复检。广州市复检中心负责对复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裁定和监督。各区中中学卫生保健所负责对本区考生进行复检,要按量保质完成中招复检工作,并及时将复检结果信息报送市复检中心。

(二)考生档案管理

高中职业中学_黄庄职业高中_职业高中高中

出席中招的考生均须构建电子档案。考生各类原始材料由所在的中学分校或本区中招办负责存档,保管年限为1年。

八、主要工作日程

1。5月12近日:回户口考生向所在中学提出回户口申请

2。5月18日8:30-12:00:各区申领回户口考生信息交换

3。5月19日8:30-12:00:回户口考生到户口区申领确认手续

4。5月13日-17日: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

5。5月20日:中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结果查询

6。5月15日-28日:特长生测试

7。5月16日-18日:拟报名宏志班专业考生向所在中学分校申请

8。5月25日:公示加分和优先投档考生信息

9。6月24日-26日,高中年级学考,6月26日上午,初三年级学考

10。6月份:发布招生简章

11。7月9日12:00:公布高中学考成绩及分数段人数统计

12。7月9日13:30-16:30:高中学考考生查分

13。7月9日13:30-16:30:网上咨询

14。7月10日-11日:专业加试

15。7月12日12:00:公布初中学考成绩

16。7月12日13:30-17:00:初中学考考生查分

17。7月13日-17日:志愿补报

18。7月下旬-8月下旬: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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