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参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办法:
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每门课程进行一次性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60 分为及格),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
如何选择助学单位:
高等学校举办的自考助学包括普通高等院校,也包括电视大学、各级党、团、干 校等院校。这些学校助学多为可脱产学习的全日制办学形式,学校的教学设施比较齐全
自考毕业证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自考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
『自学考试报考条件和手续』
报名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报名程序:
第一步: 从考生所在地寻找报考简章,获取自考信息
第二步:查明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需要办理什么程序,然后选择合适的专业
第三步: (首次报名)要持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明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第四步:如果是老生报名或网上报名,请留意各地招考办公室的通知或说明
第五步:填写相应表格和报名材料
第六步:确认报名材料全部完毕,并且得到招考办公室的报名确认文件。
全国32个省报名简章: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云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湖北 重庆 吉林 安徽 山西 江西 广西 新疆 海南 青海
宁夏 甘肃 河北 辽宁 贵州 河南 西藏 内蒙古 黑龙江
『自学考试免考对象和办理手续』
免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免考课程: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如下相应课程 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或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本、专科(段)中的公共英语课程
免考程序: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考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体课程:
公共政治课的免考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的各类高校其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公共政治课
转考指南:
全国自考委员会决定,凡全国自考委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如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他专业继续参加考试。 考生转专业后,按所报新专业重新办理准考证,原准考证作废,但此证与单科成绩合格证一样,应妥善保存以备毕业时查用。原专业已考试合格课程与新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