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来了!”这句话说多了,就会使人们在危险真正降临时,而疏于防备。
“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工资!”几十年了,这句话,老师们听得耳朵都长茧了,或许某年某月真要兑现了,也不敢相信。
我们大学同班毕业的同学,绝大多数在同一个市不同的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据同学们晒出的工资卡,同市不同县,工资高低也不一样。
出现这种差别的主要原因就是:工资中各地方“津补贴”部分标准不一样。一般而言,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情况好点的县,其津补贴部分发放较为足额;相反,经济落后和财政差点的县,发放就存折扣的情况。
“三味”不懂地方财政的情况,不过,也时常听一些知情人讲:在教师工资这一块上,上级有文件规定应当要兑现的,但由于地方财政状况或其他种种原因,地方政府存在“必发的,折扣发;可发可不发的,一般就不发。”
因此,地方挪用教育经费、克扣教师工资的情况,还是较为严重的。
2020年,落实“教师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工资”这项教育法规,应当说也是“决胜年”,不仅教育部连发几个相关文件通知,其他部委也已展示出足够决心,并表示将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不力的地方政府及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因此,老师们的期待达到前所未有的急切程度。
今年年底能否兑现呢?
“三味”认为,关键取决于三大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的来源是否有保障。否则,地方政府再重视,也是难以兑现的。
二是,地方政府必须对教育有一个高度的切实的认识,并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否则,即使这笔预算资金到位了,也可能被挪用到其他方面。
三是,上面的督查力度必须敢于较劲、较真,不得流于形式,多深入一线教师,了解基层实情,才是督查的落脚点。
我是头条号“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时代的眼光、理智的头脑、友善的言语,与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谢您的阅读、点赞和关注,并期待与您共同探讨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