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习(含专业周)是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要求和课题,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在校内实习基地完成。
生产实习是一种综合性实习,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生产及管理工作的各种实际问题。并通过生产实践获得一定的专业操作技能和管理知识,形成初步的职业综合能力。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实习的具体要求如下:
(1)教务科提前一学期负责组织有关教研组根据教学计划选用或编写实习大纲和指导书。凡编写的实习大纲或指导书需按照有关程序报批,经审批的大纲和指导书才能投入使用。
(2)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项目、内容及时间,都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
(3)教务科应督促有关教研组在每学期开学前(校内实习)或实习前三周(校外实习)制定实习计划。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任务,地点,时间安排,主要内容,实习的组织与轮换,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对学生的具体要求(作息时间、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实习笔(日)记、实习报告等),实习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等。
(4)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写出实习报告。
(5)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实训指导教师应写出实训总结连同学生实训成绩报告表、成绩分析表交至各教务科备查、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