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
一、国办发【2015】 3号 文 发布时间:2015.1.12
基本内容概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参考文件:
1999年年公务员加薪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1999〕78号)。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70号)。
2003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93号)。
三、分析:
1、参考以上的公文的行文规范,2015年的文件是没有问题的。国办发此文是正常的。
2、流传的文件措辞很严谨,政策性强、条文逻辑性严密,引述其他文件的表述无误。不是一般人所能杜撰出来的。
3、文件的红头,用章,顺序合乎公文行文标准。
四、拓展:
2015年4月29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规定:无论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还是以部门名义印发或联合印发的文件,都必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