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课程目标;
二是课堂教学目标;
三是教育成才目标。这也是教学的最终目标。
教学科目(学科)是教学内容的基本门类。课程是指各个教学科目与课外活动的综合。
所谓课程目标,实际上就是在教育部各个学科的《课程标准》里,要求每个参与基础教育教学工作者,在教学的过程中,要认真关注的内容。
如:信息技术学科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对课程目标的描述为: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学生的信息素养表现在:对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能力;对信息及信息活动的过程、方法、结果进行评价的能力;发表观点、交流思想、开展合作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遵守相关的伦理道德与法律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和责任感。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扩展资料:
课堂教学目标就是课堂教学过程中的教与学的互动目标。
新课程倡导的课堂教学目标有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课堂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分解、细化了的一小部分。当完成和落实了每一个课堂小教学目标的同时,课程需要关注的大目标也就实现了。
课堂教学目标在45分钟之内,是可以达到的。不是理想目标那样的遥远,可望不可及。
平时人们常说的教学目标,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实际上指的就是课堂教学目标。课堂教学目标常常被人们简化为:“教学目标”。
课堂教学目标的主要内容,就是人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双基”。那就是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后来,又勉强地加上了一个学科情感。这就是如今在教案、教学设计的教学目标中的三个方面:①知识。②技能。③情感。
有了课堂教学目标,教案中的教学过程的撰写,就可以围绕着教学目标展开了。
教学目标可以对应着教学过程中的某一个教学环节,即:一对一的关系。教学目标也可以对应着教学过程的某几个教学环节,即:一对多的关系。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