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鲁根据财会[2022]45号文件,现将我市2022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山东省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规范条件》(鲁财会[2019]39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二、审查范围
我市各企事业单位、会计中介机构等单位符合《规范条件》的会计师。 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务员、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审查。
三、申请程序及途径
申报人首先收集会计人员信息。 高级会计师申请审核材料以个人网上申请为准。 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逐级建立申请路径,接收申请人材料、审核并报送。 主管部门单位应与“济南市财政局”建立申报通道,报送申请人信息。 如果往年已经建立了申报路径,则无需再建立另一条路径。
申请人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一::9000/rsrc;登录方式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 山东省职称申报审核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与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所在单位审核。
四、申报要求及责任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应收集会计信息。 收集信息的申请人注册个人账户后,相关信息将被自动提取。 个人无需填写并上传附件,如: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程度等。以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所收集的个人信息需要及时更新。 对于未收集的信息,个人必须如实填写报告、上传附件,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单位评审和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组织申请推荐工作。 单位确定职称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后,应当将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及相关信息(有保密要求、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予以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填写《推荐申请表》。《六公开》专业技术职称监督卡(附件3)。 劳务派遣人员由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三)主管机关审查。 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个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申请单位的推荐和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申请材料将送报报部门审核。
(四)严格审查控制。 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程序的申请材料及时退回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申请人应及时查看申请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的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不符合审查条件的; 2、不符合灌装规格; 3.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提交的; 4.未按照规定公示或者未按照规定公示的; 5. 欺诈行为; 6.其他违反职称政策的行为。
(五)补充和完善材料。 山东省会计职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直接将不规范、不完整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修改意见,并提供修改机会。 申请人应及时核对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修改申请材料并分步重新提交。 因申请人未按时修改或修改不完整等个人原因影响审核结果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 经山东省会计职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应及时打印《山东省会计职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纸质原件),提交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签字盖章后,由负责人在签字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专业印章。标题印章。 申请材料中如有公开出版的会计账簿且无法网上查询的,请一并提交。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表》为个人档案材料。 考核通过后,应及时关注济南市财政局官方网站接收通知,并报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
(七)审核方式和时间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采用面试答辩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至10月19日(星期三)17:00。 逾期未将申请资料上传至济南市财政局账户的,不再受理。
论文提交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C区063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