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要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

政策改革2021-04-25 01:02:37网络

  《建议》提出:“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 应保尽保。”这是促进“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有效发挥 作用的重大举措。目前农村贫困人口中,有一部分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力脱 贫”群体,这部分贫困人口靠现有的扶贫政策难以摆脱贫困,要保 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必须完善农村低保、新型养老保险、五保供养 等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 合,把农村社会安全网的“底”织牢织实。
  其中关键是尽快完善低 保和扶贫两项制度的衔接机制,如果各干各的,就总会有贫困人口 没有被覆盖,或者即使被覆盖了也脱不了贫,扶贫工作的死角就总 也消除不了。农村低保制度建立8年多来,两项制度尚未实现无缝 衔接,归根到底在于制度设计上还不完善,现在低保标准由各省确 定,扶贫标准却是全国统一的,在制度安排上存在一定矛盾。
   2014年,国家现价扶贫标准是2800元,全国有20个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低保标准低于国家扶贫标准,而且越是扶贫工作任务重 的,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的差距越大,越难以保障农村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农村低保制度本身也 还不完善,一方面,没有把该保的贫困人口都包括进来,一些地方 由于低保资金不足,不得不对名额进行限制,使得有些符合条件的 贫困人口享受不到低保救助;另一方面,由于低保救助标准低,对 贫困程度不同的家庭,在给予补差时没有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级办 法,自己有点收入的基本生活勉强还能过得去,但那些没有劳动能 力、自己没有收人的日子过得依然很艰难。
  农村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在目标上高度契合,必须加强两者 的制度衔接。要加大低保省级统筹力度,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同 一省域范围内确定统一的低保标准,逐步实现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更好发挥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两线合一”要按 照渐进、逐步统一的原则提出可操作的改革方案。
  低保标准较低 的地区,要逐渐提高和规范省内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低 保标准较高的地区,应根据物价涨幅适当调高本地低保标准,不宜提高过快。扶贫标准也要综合考虑物价变动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 进行合理调整。如果扶贫标准提高过快,“两线合一”就难以实现,社保兜底脱贫的作用也就难以发挥。
  同时,农村低保要加强精准识别、 有效监督和动态管理,既要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和家庭都纳入农 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也要确保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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