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深入完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温州商学院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
学校代码:13637,浙江招生代码:0126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25035
第五条 温州商学院是目前浙南地区唯一一所商科类本科院校。学校以国际化为办学特色2022浙江省温州中学录取分数线,构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着力打造一所高水平的国际化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纳入同专业普通培养体系,学生毕业后统一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温州商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名,共16个本科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学费
(元/学年)
普通类
提前录取
金融学
25
不提科目要求
35000
税收学
10
不提科目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
15
不提科目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
(含英语、商务英语专业)
30
不提科目要求
新闻传播学类
(含广告学、传播学、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50
不提科目要求
工商管理类
(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80
不提科目要求
会计学
40
不提科目要求
计算机类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50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合计
300
第八条 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类),往届生可以报考,填报计算机类的考生须满足选考科目相应要求。
第四章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九条 报考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 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均为P等及以上);
3. 学考科目均须合格;
第十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书面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无须递送纸质材料。具体书面材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