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遛狗不拴绳,造成狗咬伤人的恶性事件。女婴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看来咬的很重,对女婴一生的伤害将是无法弥补的。法院判罚狗主人10万块钱,绝对是合乎情理、合乎法律,做为狗主人应该积极赔偿才是正道。然而,让人失望的是狗主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还和受害家庭玩起躲猫猫,自以为可以逍遥法外。后来,警察摸清其行踪后,将其依法拘留,真是大快人心。
在我看来,对于遛狗不拴绳造成狗咬人的事件,不仅要重罚狗主人,还要判刑,如此才能减少恶狗伤人的事件,才能有效保证行人的安全。现在,爱狗人士有些本末倒置,看见人们打狗、杀狗,他们会集体站出来反对、阻止。可是当狗咬伤人时 ,他们会选择集体沉默。不知在他们心中,究竟是狗重要,还是人重要!
浙江萧山,有一对姓杨的母女晚上出来散步,不幸遭到四条恶狗围攻,母亲为了保护女儿,动脉被咬断,失血过多造成休克,险些丧命,而狗主人当时就在几米外的地方站着,竟不管不问。事后,女孩找狗主人理论,责问他当时为什么不管。狗主人理直气壮回答:管不了。当女孩问他要医疗费时,狗主人一甩袖子说:没钱,想要医疗费,请走法律程序。恶狗伤人,狗主人竟如此嚣张,谁给他的狗胆。我看是狗咬人的代价太低了,最多也就是拿个医疗费而已。财大气粗的狗主人根本不在乎这几个钱,所以才会有“我的狗比你家孩子还值钱”这种缺少人性的话。
人的安全与健康大于天。不管什么样的狗咬人都要一律处死,而且还要加大对狗主人处罚力度,造成严重伤害的,狗主人必须负刑事责任。如此,才能让养狗者对人的生命产生敬畏之心,不敢“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