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西安上小学要提供以下手续:
1、其父母的身份证明;
2、公安部门办理的本市暂住证;
3、是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或乡镇政府)同意其出外就学的证明,已在原籍就学的学生,还应持有原籍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
4、是其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
提供以上材料后,经区县教育局核准同意,根据其居住地依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这些孩子上学的收费与学校接收本学区内孩子享受的政策一样。
扩展资料:
外地户口适龄儿童西安入小学相关规定为: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
1、第六条,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学区或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第七条 进城落户农村居民适龄子女入学,与居住地城市居民子女同等对待,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城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城市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向暂住地县(市、区)政府提出入学申请,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由暂住地县(市、区)政府指定接收学校,保证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参考资料来源: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