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电幼儿园
2、招生范围:
浦电路:331弄、305弄、301号、303号、307号、311号
潍坊四村:401-442号,443号-485号
潍坊五村:501号——560号,北张家浜路:188弄、170弄
二、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持有2010年4月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在一起的为有效);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招生区域内蓝印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的,根据房产证地址,并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的,由教育署视招生情况协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