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部门党委、党工委,都有什么区别?

演讲稿2022-01-14 14:25:31admin2

党委、党组、部门党委、党工委都是党的一种领导机构,但是,四者仍然存在较大的区别。

首先,介绍一下党委的概念。一般来说,党委是指“地方党委”,即“党的地方委员会”,是党在地方的一级组织。

省、市、县三级的地方党委分别简称为省委、市委、县委,在辖区内发挥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

地方党委不是上级党委任命的,而是同级党代表大会(党代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一届的任期都是5年。

同时,会从“党委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常委”,是明确的领导职务,会有明确的行政级别。

例如,县委书记是正处级职务,副书记、常委是副处级职务。

但是,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只是一个党内身份,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

例如,县政协主席是县委委员,副县长是县委委员,县局局长也是县委委员,行政级别不尽相同。

其次,介绍一下党组的概念。简单来说,党组就是党设在“非党的组织”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

设立党组的主要有以下几类单位:

1、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如县政府党组;

2、各级政府部门,如县财政局党组;

3、各级人民团体,如县总工会党组;

4、各级事业单位,如县公积金中心党组;

5、各级国企。

但是,党的工作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等)不再重复设置党组。

与地方党委不同,党组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由同级党委设立的,由书记、副书记(可设可不设)、成员组成,没有任期的说法。

例如,市财政局党组由市委设立,党组书记一职由市委任免。

值得注意的是:

第一,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也是由同级党委设立的!

即县政府党组是县委设立的,不是市委设立的;县政府党组书记是县委任免的,不是市委任免的!(具体可以看广东省的例子。)

第二,党组的成员与地方党委的委员类似,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

以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为例,是明确的正处级干部,“党组成员、秘书长”这两个职务都由市委进行任免,但行政级别由“秘书长”这个职务确定。

然后,介绍一下部门党委的概念。部门党委虽然也以党委为名,但跟地方党委完全不同,本质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党组,官方名称叫做“党组性质党委”。

例如,省财政厅设立党组,而省税务局设立党委,后者就是部门党委。

设立部门党委的一般是垂直管理的部门,如税务、海关;或是对下属单位集中统一领导的部门,如外交;又或者是工作性质特殊、系统规模大的部门,如公安。

部门党委和党委的区别在于党组只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例如省财政厅管不了市财政局;而部门党委可以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例如省税务局可以直接管理市税务局。

当然,部门党委跟党组一样,也是由地方党委或上级单位党委批准设立,没有任期的说法。

最后,介绍一下党工委的概念。党工委是“党的工作委员会”的简称,是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一个单位或一个地区的工作。

最常见的党工委有两类:

一是街道党工委,由县、市、区党委派出,全称是“中共**县**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是在高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的党工委,例如重庆两江新区党工委的全称是“中共重庆市两江新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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