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学习技巧2022-02-17 20:42:17admin2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承担市人大、市政协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组织人事、机关财务、后勤保障、保密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二)信访科(挂法制科牌子)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综治工作;承办、协调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三)规划财务科(挂基金监督科牌子)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并负责审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和机构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的情况。(四)公务员管理科(挂公务员局牌子)拟订编制公务员考试录用计划,组织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分类管理,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组织协调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务员信息库。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和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和升降、交流(调任、转任)、回避、奖惩、辞职、辞退、日常登记等管理事项;综合管理政府奖励。(五)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拟订全市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负责国家有关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饶就业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六)人力资源开发和市场科参与拟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培训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拟订我市特殊需要人员、人才异地引进的调配办法并组织实施。(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科(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计划;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承担市直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落实我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协调做好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八)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综合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拟订贯彻国家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实施办法。(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指导所辖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十一)劳动关系科(挂调解仲裁管理科牌子)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市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企业人员的转移工作;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十二)工资福利科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调控措施;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十三)养老保险科(挂农村社会保险科牌子)拟订全市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四)医疗保险科负责拟订全市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生育保险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调整工作;贯彻执行职工疾病、慢性病鉴定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十五)工伤保险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拟订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负责工伤医疗定点医院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十六)劳动监察科(挂市劳动监察局牌子)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劳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十七)行政服务科承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办复并负责所涉相关工作;拟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负责外国人在饶就业许可;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负责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设立审批;负责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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