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招生专业和计划
美术类:绘画专业40名、艺术设计专业130名、动画专业26名、工业设计专业50名。(招生省份:甘肃省、四川省、河南省、江苏省、湖北省、安徽省、黑龙江、湖南省、浙江省、重庆市)
舞蹈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42名、音乐表演专业25名。(面向全国招生,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最后根据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投放分省计划。)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各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且身体健康。
3、美术类专业:限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正常。舞蹈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三、报考方式
参加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各省有专业联招考试的成绩必须合格),并按时完成本省的高考报名手续。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校所设报名点报名。
1、报名时须交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考与否,恕不退还):
① 1寸免冠照片2张(用于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②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原件交验即退还);
③ 2010年高考报考证。
2.填写《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其内容必须与高考报名所填内容完全一致;
3.美术类专业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当地设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跨省报考者成绩无效;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考生可参加我校任一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但不能重复考试,重复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考生在各考点该专业成绩均作废。
4. 考生报名材料齐全经审核后由我校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内容(考试科目及时间)
1、美术类专业
色彩(静物,180分钟);素描(人物头像,180分钟);速写(人物动态组合,30分钟)。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 舞蹈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