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中规定:
2018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为1750元,新城区在岗职工最低工资为1500元,均分别较前一年度上调了200元左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也随之上调200元左右。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17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17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2018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武汉地区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
《通知》说,2018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最高比例不得超过12%,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本市社保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7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9684元,2016年则为71963元。依此计算,今年7月1日后,武汉在岗职工每月最高缴存额度可达4780元(79684×3÷12×12%×2),每月上调460多元,一年最高缴存额度可上调5000多元。
扩展资料: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的福利:
1、职工公积金账户“存款”将增加
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随之发生变化,而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全部归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职工在公积金账户里的“存款”就变多了。
根据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情况,武汉市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度一年可上调1000多元,最高可上调5000多元。这样算下来,职工在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也将有所增加。
2、可提取公积金余额增加
结合武汉市6月1日出台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购买首套房的职工家庭,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购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6303664买住房时,提取金额在不超过购房总价的情况下,随着余额的增加,提取金额也会增加。
3、贷款额度也将有所增加
因最终的可贷额度,会综合个人账户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贷款年限、工资流水、个人征信等因素来综合审核。
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的贷款新政来看,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该最高贷款额度,除了需要满足贷款的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以外,同时需要依据个人账户缴存的情况,通过两个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进行计算的结果,这四项取低值作为可贷款额度的参考值。
参考资料:
武汉市人民政府_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