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指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考生;
B类指具有我市蓝印户口的考生;
C类指由政府抚养的儿女.
1、烈士子女及兄弟姐妹;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8参加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创新素质实践行”前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初中阶段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毕业年级获市“女生优胜奖”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4参加录取:
1、“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第81名至50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侨眷中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少数民族子女;
4、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 、居住证、台胞证、港澳回乡证(卡)的考生。
D类指持暂住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1.6参加录取。
学校没经验就不知道,抱歉